学校各单位:
2023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第一次结项工作已启动,现将课题结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课题结项受理范围为:2022、2021年度立项的课题、2020年度立项并申请延期的课题,以著作形式结项且总研究周期不超过5年的课题。
二、课题完成后,课题负责人提出结项申请,非本课题组人员的成果、不符合结题要求以及与本课题无关联的成果不要作为结项材料提交。结项材料由部门科研管理人员审核后于2023年5月22日前统一报送至科研处218室。
三、提交文本材料2份,需按统一格式胶装:一律用A4纸打印,正文用4号宋体字。左侧装订,顺序为①封面(加厚,注明“××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课题名称、课题负责人、负责人所在单位、课题组成员、课题编号、成果形式和填报时间);②目录;③内文,按需提供的材料1—6顺序编印。1.《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结项审批书》;2.《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申请书》;3.《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立项通知书》复印件;4.课题研究阶段性及最终研究成果;5.研究成果转化及社会反响材料;6.《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有变更事项者提交)。如成果形式为专著的还需提供2本原件;论文要将发表的论文刊物封面、版权页、目录页、论文全文复印附后。不按规定要求提交的材料不予验收。
以上材料的电子版和《结项资助信息统计表》(附件3)、《2023年第一次结项登记表》(附件4)填好后发送至科研处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四、各课题所在单位科研管理人员须配合科研处认真做好课题结项的组织、指导和审核工作,对结项材料的真实性、所提交成果与课题的相关性等进行严格把关,努力提高结项质量。
附件:
1.结项审批书
2.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
3.课题结项资助信息表
4. 2023年第一次结项登记表
科研处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