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美术学院科研处是负责全校科研、艺术展览与创作管理、学科建设、学术交流等工作的行政职能部门。
主要职责范围包括:
1.根据学校总体发展规划,制定学校科研创作、学科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2.制定、完善各项科研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3.多渠道组织申报各级各类研究项目,争取项目经费,定期进行项目中期检查、经费管理、结题评议等管理;
4.负责各单位科研创作工作的业务指导及年度作品创作、科研成果的统计、评审和奖励工作;
5.协助学术委员会开展学术活动,协调校内科研条件的综合利用;
6.管理与协调学术交流与合作、学术展览、作品展(赛)的组织等工作;
7.推进校(院)研究院所等科研机构的建设与发展;
8.负责校刊的征稿、发行等工作;
9.负责科研管理系统的运行;
10.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与学术研究有关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