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河北美术学院2024-2025学年校级科研培育项目工作规划,现正式启动2024-2025学年校级培育项目结题工作,相关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本次项目结项受理范围为:
( 一)2024-2025学年立项项目;
(二)2023-2024学年申请延期项目,对于申请延期的项目若此次仍无法按期完成结题,学校将不再批准后续延期申请。
二 、结项要求
(一)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应提供下列材料
1. 《河北美术学院校级科研培育项目结项审批书》;
2.项目研究阶段性及最终研究成果;
3.研究成果转化及社会反响材料;
4. 《河北美术学院校级科研培育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 (有变更事项者提交)。
5.单位结项汇总表
(二)结项材料提交要求
提交纸质材料一式2份,需按统一格式装订: 一律用A4 纸打印,正文用小四号宋体字。左侧装订,按需提供的材料1—4的顺序装订。如成果形式为专著的还需提供1本原件,论文要将发表的论文刊物封面、版权页、目录页、内容页附后。不按规定要求提交的材料不予验收。
(三)报送时间
请各单位于2026年3月4日前将纸质版资料统一报送至科研处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科研处工作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三、其他注意事项
各单位应认真做好项目结项的组织、指导和审核工作,对结项材料的真实性、所提交成果与项目的相关性等进行严格把关,切实提高项目结项质量。
附件:
1.河北美术学院校级培育项目结项审批书
2.河北美术学院校级科研培育项目变更申请表
3.单位结项汇总表
供稿:科研处
文字、初审:王默
二审:孙伟钰
终审:张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