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推动我校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创新与实践探索,提升思政科研水平,培育高水平思政成果,现启动2025-2026学年校级思想政治工作专项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新时代思想政治教育热点难点问题,鼓励跨学科、跨领域协同研究,培育一批具有创新性、实践性和示范性的思政科研成果,为申报省级、国家级社科基金思政类项目奠定基础。
二、申报范围及选题
(一)申报范围
面向全校从事思政教育、马克思主义理论、哲学社会科学等相关领域研究的教师、科研人员及行政管理人员。鼓励跨学科团队联合申报。
(二)选题方向
1.本次申报以《选题指南》(附件1)为核心依据,优先支持指南内选题,鼓励申请人结合思政领域研究热点,从不同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切入,对指南所列选题的文字表述进行适当优化调整,增强选题针对性与研究价值。
2.项目名称须严格遵循科学严谨、简明规范的原则,精准反映研究核心内容,杜绝表述模糊、歧义或易引发争议的情况,确保题目与研究内容高度契合、表述无偏差。
3.选题须避免与已立项项目重复,申请人应慎重凝练题目,确保选题符合校级思想政治专项科研项目定位。
三、资助额度与研究期限
(一)“思想政治工作专项”科研项目单个资助额度为0.2 万元。经费预算填报比例为直接费用占比60%,间接费用占比 40%。
(二)项目研究周期为1年。项目负责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的,可以向科研处提出延期申请,原则上最多延期一年。项目负责人应统筹合理安排好人员分工和研究进度,保障项目顺利完成。
四、申报条件
(一)申报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
(二)每个申报人仅限申报1个项目;项目主要参加者(不含负责人)人数不超过5人,每位参加者参与申报项目总数不超过2项。
(三)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五、项目预期成果与验收要求
(一)项目预期成果须与研究核心内容相关,至少发表一篇论文且被中国知网、维普、龙源、万方等数据库收录,其他相关成果包括但不限于思想政治工作案例、著作、研究报告等,并具有可量化考核的指标。
(二)验收要求
1.验收成果应为项目立项后所获成果,且须有项目负责人为第一署名的成果。
2.论文、著作等原则上须标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不可标注其他课题编号。
3.若项目在研究期内以项目核心内容申报并获批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立项,则该项目视同验收通过。
六、申报材料及时间节点
申请人填写《申报书》《论证活页》用A4纸双面印制一式2份,左侧装订。所在单位将《单位申报汇总表》《申报书》《论证活页》电子版发至科研处工作邮箱,纸质版提交至科研处办公室。
申报时间截止至2026年1月16日,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1.《2025-2026学年校级思想政治工作专项科研项目选题指南》
2.2025-2026学年校级思想政治工作专项科研项目申报书
3.2025-2026学年校级思想政治工作专项科研项目论证活页
4.单位申报汇总表
供稿:科研处
文字、初审:王默
二审:孙伟钰
终审:张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