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级课题负责人:
请于2015年6月20日之前向科研处提交所负责课题中期检查材料,提交材料如下:
1.院级课题中期检查情况登记表1份。(相关表格可以科研处网站或群共享下载)
2.院级课题中期检查报告书1份。(格式要求:上下左右均为2.5cm;字体:宋体;正文字号:小四)
3.阶段性成果1份,包括公开发表和未公开发表的成果。其中公开发表的成果提交复印件1份,未公开发表的成果提供打印稿1份(格式要求:页边距:上下左右均为2cm;字体:宋体;标题字号:小二加粗;正文字号:小四)。
科研处
2015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