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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翰墨新时代”——第三届全国职业院校师生书画作品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9-11    浏览次数:

    科研〔2019〕15号

    学校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职业院校文化素质教育指导委员会文件要求,现将“翰墨新时代”——第三届全国职业院校师生书画作品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教育部职业院校文化素养教育指导委员会

    承办:艺术素养教育专委会书画教育研究院

    协办: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

    二、征稿范围

    面向全国职业院校从事艺术类专业教学的在职教师及艺术类专业在校生征集

    三、稿件要求

    1.稿件形式为毛笔书法和中国画,内容要求主题鲜明,围绕“我和祖国共成长”,讲好中国故事,讲好中国共产党故事,讲好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故事,充分宣传展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的光辉历程、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突出宣传展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取得的全方位、开创性历史成就;同时鼓励书写诗词、楹联等体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展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基因以及职业院校师生书画艺术素养和健康向上的精神面貌的内容。

    2.每位作者限投一件作品。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整张,一律竖式。不收册页、长卷和刻字作品。所有作品请勿装裱。作品背后右下角用铅笔标注作品标题、作品尺寸、姓名、学校、手机号和通讯地址。草书、篆书另纸附释文。投稿一律使用真实姓名。限于人力,恕不退稿。

    3.本次活动不收参评费。参加此次展览作品必须为独立创作作品,不得抄袭、代笔,违者将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纠纷和后果。

    四、评审与展览

    1.承办方将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获奖作品颁发证书,统一装裱并展览,同时出版《“翰墨新时代”——第三届全国职业院校师生书画作品展作品集》。

    2.获奖作品由承办方收藏。为确保入展作者创作水平的真实性,本次展览将维持高抽查比率,严查代笔、代刻、抄袭行为。经评委确定现场创作水平距离入展有较大差距的,取消本次入展资格;确认投稿作品非本人创作,或有明确证据证明投稿作品中有抄袭他人者,取消入展资格。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通知各项规定。

    五、征稿时间与方式

    请各教学单位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收稿,并填写《“翰墨新时代”——第三届全国职业院校师生书画作品展稿件汇总表》(见附件),并于2019年10月7日前交至科研处,学校统一邮寄。

     

    附件:“翰墨新时代”——第三届全国职业院校师生书画作品展稿件汇总表

     科研处

      2019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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