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2023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第二次结项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本次课题结项受理范围为:2021、2022年度立项的课题,2020年度立项并申请延期的课题,以著作形式结项且总研究周期不超过5年的课题。
二、申报流程
课题完成后,课题负责人需向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提出结项申请,非本课题组人员的成果、不符合结题要求以及与本课题无关联的成果不可作为结项材料提交。结项材料由部门科研管理人员审核后于2023年11月9日前统一报送至科研处218室。
三、材料报送
提交纸质材料3份,需按统一格式胶装:一律用A4纸打印,正文用4号宋体字,左侧装订,顺序为①封面(加厚蓝色封面,注明“××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结项材料”、课题名称、课题负责人、负责人所在单位、课题组成员、课题编号、成果形式和填报时间);②目录;③内文,按需提供的材料1—6顺序编印。1.《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结项审批书》;2.《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申请书》;3.《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立项通知书》复印件;4.课题研究阶段性及最终研究成果;5.研究成果转化及社会反响材料;6.《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有变更事项者提交)。所有发表成果均须提交原件1份,如成果形式为专著的需提供2本原件;论文要将发表的论文刊物封面、版权页、目录页、论文全文复印附后。不按规定要求提交的材料不予验收。
以上材料的电子版(命名为:课题编号+课题名称+负责人姓名)和《结项资助信息统计表》、《2023年第二次结项登记表》填好后打包并将邮件注明“xx单位社会科学发展课题结项”发送至科研处工作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
1.结项审批书
2.结项登记表
3.课题结项资助信息表
4.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
科研处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