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的规定,2022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第二次结项工作已启动,现将课题结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课题结项受理范围为:2021、2020年度立项的课题、2019年度立项并申请延期的课题,以著作形式结项且总研究周期不超过5年的课题。
二、课题完成后,课题负责人向科研处提出结项申请,非本课题组人员的成果、不符合结题要求以及与本课题无关联的成果不要作为结项材料提交。
三、材料要求
(一)课题完成后,课题负责人应提供下列材料:
1.《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结项审批书》;
2.《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申请书》;
3.《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立项通知书》复印件;
4.课题研究阶段性及最终研究成果;
5.研究成果转化及社会反响材料;
6.《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有变更事项者提交)。
(二)结项材料装订要求:
文本材料一式2份,需按统一格式装订:一律用A4纸打印,正文用4号宋体字。左侧装订,顺序为①封面(加厚,注明“××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课题名称、课题负责人、负责人所在单位、课题组成员、课题编号、成果形式和填报时间);②目录;③内文,按需提供的材料1—6顺序编印。如成果形式为专著的还需提供2本原件;论文要将发表的论文刊物封面、版权页、目录页、论文全文复印附后。不按规定要求提交的材料不予验收。
上述材料于2022年11月14日交至科研处,结项材料电子版和《结项资助信息统计表》(附件3)发送至科研处工作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
1.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结项审批书
2.河北省社会发展研究课题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
3.结项资助信息统计表
科研处
202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