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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河北省民办教育协会2024年科研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27    浏览次数:

    学校各单位:

    河北省民办教育协会2024年科研课题申报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新时期教育讲话精神为引领,立足国家与河北战略发展需求,以理论与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充分发挥教育科研服务决策、指导实践、引导舆论的功能作用,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为建设教育强省提供智力支持和文化引领。

    二、申报条件

    1.河北省内各级各类民办学校的教育科研人员、负责人、教师和管理人员。已经承担省民办教育协会立项课题尚未结项者不参加申报。

    2.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课题的实施。

    3.每个申请者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三、总体要求

    1.申报选题可以从《河北省民办教育协会科研课题2024年选题指南》(见附件1)中选取,也可以自主选题。

    2.自主选题者须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专长,认真凝练、自行拟定研究题目。要强化问题意识,突出问题导向,明确研究目标,追求实际应用价值和理论指导意义。

    3.基础研究应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政策研究应具有可行性和操作性;应用研究应具有针对性和时效性。

    4.鼓励申报者结合当前民办教育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研究,提出政策建议;鼓励申报者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或教学实践,开展聚焦问题、探寻对策的实证研究。

    5.现阶段立项课题研究经费全部为自筹,研究期限一般为1年如有特殊情况,可申请延期1年,延期后仍不能按期结题,将予以撤项处理。

    6.成果要求:(1)立项课题最终应形成系统完整的研究报告。研究报告应反映课题研究思路、研究过程和研究内容。(2)需在省级以上期刊(包括有准印证号的“内部期刊”)或报纸,发表至少1篇研究论文,应注明“河北省民办教育协会2024年立项课题”字样。以上两个条件将作为评价课题完成情况的重要依据。

    四、申报要求

    1.本年度为限额申报,我校限额数量为5项。

    2.申请人认真填写《申请评审书》见附件,要求用计算机填写,填写完整后打印3份、左侧装订, “B表(课题论证活页)”,填写完整后,打印3份,单独装订,申请书和活页电子版命名为“课题名称+项目负责人”。同时,部门填写并打印《2024年科研课题申报信息汇总表》。以上文件的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工作邮箱,标题注明“XX部门河北省民办教育协会2024年科研课题申报”字样。请以部门为单位提交,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个人申报。

    3.课题申请的受理时间为2023年9月27日至10月23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注意事项

    1.本次课题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B表(课题论证活页)”中不得出现申请者姓名、所在学校等有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2.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报资格。

    3.各单位应严格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切实提高课题申报质量。如违规申报,将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

    1.河北省民办教育协会科研课题2024年选题指南

    2.《河北省民办教育协会科研课题申请评审书》

    3.申报2024年科研课题信息汇总表

    科研处

    2023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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