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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23年度石家庄市社科专家培养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28    浏览次数:

    学校各单位:

    按照《石家庄市社科专家培养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稿)》的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度石家庄市社科专家培养项目课题指南》和2023年度石家庄市社科专家培养项目申报及课题结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着力研究解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切实发挥社科专家培养项目在发现人才、培养人才方面的作用,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美丽省会城市服务,为繁荣发展我市哲学社会科学服务。

    二、选题要求

    申报社科专家培养项目课题,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有价值的研究成果。申报人可参照《2023年度石家庄市社科专家培养项目课题指南》(附件1),围绕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我市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地域特色历史文化研究等,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开展研究,题目文字表述可做适当修改。申报人也可根据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自行设计选题名称。

    三、申报要求

    (一)已获得国家、省(部)级、市社科规划课题立项的,不得申报本项目。申请人必须是课题组的负责人,且一人不得同时作为两个课题的负责人。一人最多只能同时参与两个课题的研究。每个课题组成员最多不超过5人。

    (二)课题立项实行专家评审。初评采用《论证活页》匿名方式,《论证活页》要按要求规范填写,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资料,字数不超过三千字。

    (三)课题完成时限:研究报告类、论文类课题完成时间一般为1年;著作类课题完成时间一般为2—3年。如不能按期完成,须及时向市社科联书面提出延期申请。

    (四)课题立项申请材料:汇总表1份(以部门为单位);审查合格的申请书一式3份,项目论证活页一式6份(活页单独装订),统一用A4纸双面印制。

    (五)被评为石家庄市社会科学学术年会优秀征文,且该征文未得到任何资助的可申请确认课题。确认课题需填写《石家庄市社科专家培养项目确认课题申请登记表》,经责任单位审核通过后报市社科联,同步提交确认申请登记表、研究成果的电子版(word格式)。

    (六)办理课题结项手续时,须向市社科联提交一式3份如下材料:

    1.《结项鉴定申请表》;

    2.《立项申请书》复印件;

    3.《立项通知书》复印件;

    4.项目研究阶段性及最终成果(必须提供word格式电子版);

    5.研究成果转化及社会反响材料;

    6.变更申请(有变更事项者提交)。

    上述材料一律用 A4 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封面加厚并注明“××年度石家庄市社科专家培养项目立项课题”及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类别、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材料按上述顺序编排。

    (七)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做好课题申报及结项的组织、指导和审核工作。各单位要着力提高申报质量,特别是要减少同类选题重复申报。各单位科研管理负责人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后,于2023年4月17日前统一报送科研处,电子版命名为“xx单位2023年度社科专家培养项目”发送至科研处工作邮箱


    附件:

    1.2023年度石家庄市社科专家培养项目课题指南

    2.石家庄市社科专家培养项目申请书

    3.石家庄市社科专家培养项目确认课题申请表

    4.石家庄市社科专家培养项目结项鉴定申请表

    5.2023年度社科专家培养项目立项申请汇总表

    6.2023年度社科专家培养项目结项申请汇总表

    7.石家庄市专家培养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

    科研处

    202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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