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河北美术学院2024-2025学年校级思想政治工作专项科研项目工作安排,现开展2024-2025学年校级思想政治工作专项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相关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本次项目结项受理范围为:2024-2025学年立项项目。若不能按期结项的填写《河北美术学院校级思想政治工作专项科研项目变更申请表》。
二、结项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需提供的材料
1.《河北美术学院校级思想政治工作专项科研项目终结报告书》;
2.项目研究阶段性及最终研究成果;
3.研究成果转化及社会反响材料;
4.《河北美术学院校级思想政治工作专项科研项目变更申请表》(仅涉及变更事项的项目负责人提交)。
5.单位结项汇总表
(二)结项材料提交要求
提交纸质材料一式2份,需按统一格式装订:一律用A4纸打印,正文用小四号宋体字。左侧装订,按需提供的材料1-4的顺序装订。如成果形式为专著的还需提供1本原件,论文要将发表的论文刊物封面、版权页、目录页、内容页附后。未按照规定要求提交的材料,将不予验收。
(三)报送时间
请各单位于2025年12月15日前,将纸质版资料统一报送至科研处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科研处工作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三、其他注意事项
各单位应认真做好项目结项的组织、指导和审核工作,对结项材料的真实性、所提交成果与项目的相关性等进行严格把关,切实提高项目结项质量。
附件:
1.河北美术学院校级思想政治工作专项科研项目终结报告
2.河北美术学院校级思想政治工作专项科研项目变更申请
3.单位结项汇总表
供稿:科研处
文字、初审:王默
二审:孙伟钰
终审:张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