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   科研政策
  •   >   通知公告
  •   >   正文
  • 科研政策

    关于做好2025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9-20    浏览次数:

    学校各单位:

    2025年度河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本年度实行限额申报,我校可推荐上报“科学技术类自筹经费项目”3项、“人文社会科学类青年基金项目”4项、人文社会科学类自筹经费项目2项。

    (一)青年基金项目:主要支持符合河北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科技发展趋势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研究思路明确,学术思想或技术路线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有利于培育、壮大各高校的科研优势,有利于促进高校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项目申报人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年龄不超过40 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重点支持近三年新入职青年博士。

    (二)自筹经费项目:选题由申请人依托个人前期研究积累自行设计,鼓励从实际应用部门征得选题并获得经费资助。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要认真贯彻国家、教育部以及河北省中长期科技、教育发展规划纲要精神,紧密围绕国家和河北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认真把握科技发展趋势,要切实结合自身优势和研究基础慎重选题。

    (二)申报材料应规范、齐全,申请书内容真实,思路清晰,论证充分、合理,项目经费预算合理,佐证材料须按要求上传申报平台。

    (三)项目研究周期不超过3年。人文社会科学类:青年基金项目申请经费不超过3万元。

    (四)青年基金项目,已获得过资助的不得再次申报同一类型项目;同年度项目申请人只能申报一类河北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对已经获得支持且研究内容重复的项目和承担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申请人不得参加本次申报。

    (五)对存在科研诚信问题的项目实行一票否决制。

    三、材料报送

    (一)请项目申请人填写电子版《申报书》命名为“项目名称+负责人姓名+申报书”、《论证活页》命名为“项目名称+论证活页”,以部门为单位将《申报书》《论证活页》《单位申报汇总表》于10月6日前发送至科研处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二)经过学校评审同意推荐上报的项目,由科研处在项目管理系统添加用户信息后,项目负责人登录河北省高等学校科研业务综合服务平台https://kygl.hdvtc.edu.cn进行填报。


    附件:

    1.人文社会科学类申报书

    2.人文社会科学类论证活页

    3.科学技术类申报书

    4.科学技术类论证活页

    5.单位申报汇总表

    科研处

    2024年9月20日

    河北美术学院---科研处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空港工业园区北环港路111号

    © 河北美术学院 版权所有 ICP备案号:冀ICP备1100089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