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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申报“第十二届河北省文艺评论奖”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30    浏览次数:

    学校各单位:

    河北省文艺评论奖是我省水准最高、最具权威性的文艺评论类奖项,也是目前我省唯一的综合性文艺评论奖项,每两年评选一次,至今已成功举办十一届,内容涵盖文学、戏剧、影视、音乐、美术、书法、曲艺、舞蹈、民间文艺、摄影、杂技共11个艺术门类。该奖项作为参加中国文艺评论年度推优活动的重要推荐依据,自设立以来,为发现理论人才、推荐评论作品、活跃文艺氛围、提高创作水平,从总体上推进和繁荣我省文艺创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第十二届河北省文艺评论奖将由河北省文联主办,河北省文艺评论家协会、河北省文艺评论创作中心承办,评奖办公室设在河北省文艺评论家协会。这次评奖的获奖作者作品将获颁荣誉证书,并在相关媒体上开辟专栏进行集中推介宣传。评奖工作即日启动,面向全省广泛征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1.著作类,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

    2.文章类,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

    3.组织奖。(组织奖将向报送工作积极,报送作品数量多、质量高,获奖等次高、数量多的单位倾斜)

    奖项名额依据报送作品质量和数量另行定出。

    二、报送范围

    申报参评的作品应是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在国家正式出版物或文联系统内部刊物上发表或以专著形式出版的作品。

    三、推荐参评条件

    (1)参评人应为河北籍公民。

    (2)申报参评的作品应是河北省或中直(含驻军)驻河北单位和人员创作的作品。与省外或境外单位联合创作的作品,版权须在河北省。

    (3)在省级以上(含省级)文艺评奖中获得过一等奖奖项的作品,原则上不再参与本次评奖。

    (4)作品坚持马克思主义文艺观,坚持“二为”方向、“双百”方针和“三贴近”原则,侧重对当前文艺作品、文艺现象、文艺思潮等的评析,有独到见解,产生了积极社会影响;与时俱进,探索创新,具有科学精神,文风清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面向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火热实践,围绕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北篇章。

    四、报送材料要求和说明

    1.申报材料。

    文艺评论文章和著作,请务必提供:

    (1)作品电子版、汇总表发送至科研处工作邮箱:dfmsbjb@126.com,主题请注明“单位名称+作者名字+河北省文艺评论奖”字样,著作和文章需提供符合格式要求的word文件。文件格式要求:

    大标题:黑体二号

    作者名:宋体小三号,居中

    一级标题:黑体三号

    二级标题:宋体四号,加黑

    正文:宋体三号,首行缩进2个字符

    行间距:单倍行距

    (2)报送著作需提供原作1部;报送文章需提供发表复印件(报纸要提供报头、所在版面数、作品全文;杂志要提供封面、版权页、目录页、正文)

    (3)申报表2份,可打印或填写。推荐单位意见及审核单位意见两栏不必填写。各单位统一报送。

    (4)汇总表两份,可打印或填写。推荐单位盖章。

    2.每个参评人限申报著作类1部、文章1篇。

    3.申报的作品可以是单件作品,也可以是集体课题成果。

    五、作品报送截止日期:2023年7月6日。逾期不予补报。

    附件

    1:第十二届河北省文艺评论奖作品申报表

    2.第十二届河北省文艺评论奖汇总表

    科研处

    202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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