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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上报全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学术成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0-05    浏览次数:

    学校各单位:

    按照宣传思想文化“四个一批”工作总要求,为打造一批具有河北特色的高水平社科研究成果,依据省社科精品工作机制,现请各单位整理推荐本单位社科类优秀学术成果,按要求上报科研处,具体通知如下:

    一、组织形式

    由省社科办、河北美术学院共同组织实施。

    二、推荐类别

    推荐成果以学术专著为主,也可包括少量学术价值较高的资料汇编和学术含量较高的工具书。推荐成果分为两类:

    1.成果已基本完成(80%以上)并且尚未出版;

    2.正在筹备开展的重大项目研究;

    3.申报成果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出版基金项目、教育部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教育部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含子项目)、教育部后期资助项目、中国社会科学院重大课题以及省社科基金项目的成果,不得申报。

    三、推荐重点

    1.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集中研究河北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推荐成果须具有重大学术创新价值和文化传承意义,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服务。重点支持研究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高质量发展、精准扶贫脱贫、规划建设雄安新区、筹办北京冬奥会、河北重要历史文化研究等。

    2.以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文化自信为目标,推荐成果须深入挖掘河北丰富的优秀传统文化、红色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及其当代价值,具有全国意义,体现河北特色。重点支持河北历史文脉研究,大运河、长城、太行山文化带建设研究,河北根据地(解放区)研究,雄安新区历史文化研究,李大钊研究,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河北模范典型研究,河北特色文化研究等。

    四、资金配套

    被省社科办审核通过,并给予资金支持的学术成果,学校将给予1:1经费配套资助。

    五、成果出版

    1.成果由省社科办统一设计出版。

    2.成果出版后,省社科办将遴选完成质量与学术价值较高的作品,形成省社科基金“社科精品成果重点推荐书目”,对优秀成果进行形式多样的宣传推介。

    六、组织申报

    请各单位于10月8日下班前将《2020年河北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学术成果征集汇总表》纸质版报送科研处,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工作邮箱。


    附件:《2020年河北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学术成果征集汇总表》

    科研处
    2020年10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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