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学院:
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省委重大部署,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努力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服务,为建设“三个河北”服务,促进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
二、选题要求
应用研究选题,既可由申请人按照指南条目选择切入点进行项目设计(题目可进一步细化),也可以根据自己的研究方向自行设计。选题要侧重实证性、应用性、对策性研究,注重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基础研究选题,由申请人自行设计,选题应准确把握理论前沿、学科前沿和相关领域实践发展前沿,推动学术观点、学科体系和研究方法创新,可参考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网发布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15年度课题指南》。
三、申请人资格
申请一般项目的,申请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须有两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项目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
申请青年项目的,申请人和项目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3周岁(1982年5月1日后出生),其余申报条件与一般项目申报条件要求相同。
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申请。在读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从所在工作单位申请。
四、申报要求
1.申报材料包括:《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2份);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项目论证》活页(5份)。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2.申请书填写请按照要求填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查实,取消3年申报资格。
五、注意事项
1.申报省社科基金项目要有比较充分的前期研究成果。
2.项目选题论证的总文字复制比不超过10%(申报时提交检测报告,检测报告需由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盖章)。
3.正在承担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尚未结项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项目。
4.同一项目在申报本项目的同时不得申报其他省部级研究项目。
5.受理申报截止到2015年4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88596211(小号:8008)电子邮箱:dfmsbjb@126.com
科研处
201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