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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推荐学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1-16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为做好学校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根据《河北美术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学校新一届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委员组成机构

    校学术委员会由我校及各教学单位行政领导、教研室主任、骨干教师组成,总人数为17人。

    校学术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2人,秘书长1人。

    二、候选人基本条件

    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法律,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公道正派;

    2、学术造诣高,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具有良好的学术声誉和公认的学术成果;

    3、关心学校建设和发展,有参与学术议事的意愿和能力,能够正常履行职责。

    三、候选人名额分配

    各教学单位根据候选人基本条件和名额分配方案进行推选。各教学单位候选人名额分配见下表:

    表1教学单位候选人名额分配表

    序号

    教学单位

    名额分配

    1

    环境艺术学院

    2

    2

    城市设计学院

    2

    3

    动画学院

    1

    4

    传媒学院

    1

    5

    书法学院

    1

    6

    造型艺术学院

    1

    7

    工业设计学院

    1

    8

    服装学院

    1

    9

    雕塑学院

    1

    10

    国际教育学院

    1

    11

    公共课部

    1

    合计

    13

    四、时间安排

    请各教学单位将学术委员会候选人推荐名单于11月19日前上报科研处。

    五、联系人及方式

    联系人:班丽丽

    电话:0311—88596211(8008)

    邮箱:dfmsbjb@126.com

    科研处

    2015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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