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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申报石家庄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2021年度社科专家培养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11    浏览次数:

       科研〔2021〕31号 

    学校各单位:

    根据 《石家庄市社科专家培养项目资助管理办法》,为发现和培养社科人才,激发社科工作者围绕重大理论问题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开展研究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社科研究服务中心工作能力,特制定《2021年度石家庄市社科专家培养项目课题指南》(见附件),现予以发布并开始受理立项申请。同时,接受往年社科专家培养项目结项申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加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以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和市委市政府战略重点为主攻方向,以“十四五”时期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任务为主线,积极开展关系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热点难点问题的应用对策研究,勇于创新、锤炼质量、服务实践,切实发挥市社科专家培养项目发现人才、培养人才方面的作用,锻造具有针对性、应用性、前瞻性的研究成果,推动我市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繁荣发展,为加快建设现代省会、经济强市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为热烈庆祝党的百年华诞贡献社科力量。

    二、资助对象

    1. 历届市社会科学优秀青年专家;

    2. 历届市社科类拔尖人才;

    3. 市直各部门、企事业单位的社科研究人员;

    4. 各高校研究人员;

    5. 从事社科理论研究并对推动石家庄经济社会发展有显著作用的专家。

    三、选题要求

    申报社科专家培养项目课题,以石家庄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全局性、战略性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着力推动学术观点、学科体系和研究方法的创新,着力推出有分量有深度的研究成果。基础研究要突出学术价值,体现原创性、开拓性;应用研究要深刻把握市情,体现现实性、针对性、可操作性。申报人应认真组织课题论证,按要求如实填写 《石家庄市社科专家培养项目立项申请书》(见附件),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

    四、注意事项

    1.《课题指南》只规定研究范围、研究方向和研究重点,申请人可在相关的范围和方向下自行拟定题目,并做好课题论证工作。

    2.项目完成时限:调研报告不超过6个月;论文不超过1年;著作不超过2年。如不能按期完成,须及时向市社科联书面提出延期申请。

    3.报送的材料包括:(纸质版)审查合格的《申请书》(见附件)一式3份,《项目论证活页》(见附件)一式6份,统一用A4纸双面印制,活页单独装订,不要夹在申请书中。(电子版)《申请书》、《项目论证活页》和《申报汇总表》(见附件)发至科研处邮箱。

    4. 项目结项要求:

    (1)论文须公开发表,发表要求标明“×× 年度石家庄市社科专家培养项目立项课题及课题编号”,项目负责人为第一完成人。如果是系列论文,项目负责人至少有 1 篇为第一完成人。

    (2 )研究报告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得到市领导、县党政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并有明确采纳要求;

    ②被市、县重要文件吸收;

    ③转化为党委、政府重要政策措施;

    ④被人大机关立法时采用;

    ⑤产生较大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3)著作一般要求10万字以上。要求标明“×× 年度石家庄市社科专家培养项目立项课题及课题编号”。

    (4 )办理项目结项手续时,须向市社科联提交一式3份如下材料:

    ①《鉴定结项申请表》;

    ②《立项申请书》复印件;

    ③《立项通知书》复印件;

    ④项目研究阶段性及最终成果(必须提供电子版);

    ⑤研究成果转化及社会反响材料;

    ⑥变更申请 (有变更事项者提交)。

    上述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左侧装订,封面加厚并注明“×× 年度石家庄市社科专家培养项目立项课题及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类别、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材料按上述顺序编排。

    5.请各申报人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做好课题申报工作,于 2021 年 5 月 21 日前报送科研处。

     

    附件:

    1.2021 年度石家庄市社科专家培养项目课题指南

    2. 石家庄市社科专家培养项目立项申请书

    3. 石家庄市社科专家培养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

    4. 石家庄市社科专家培养项目鉴定结项申请表

    5. 申报汇总表

     科研处

     2021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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