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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河北省教育厅人文社科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1-27    浏览次数:

    各单位课题负责人:

    按河北省教育厅要求,现在组织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科类课题结题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17-2019年立项尚未结题的正常科研时间内的教育厅人文社科类课题。

    二、注意事项

    1.项目责任人是否按照项目评审书和项目合同书的要求,完成了研究任务。

    2.最终研究成果与立项时批准的“最终成果形式”是否相符,不存在署名及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经费开支是否合理合法等。

    三、结题材料

    纸质材料:按顺序组织以下序号1-4材料,一式三份:

    1.《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终结报告书》

    2.最终研究成果复印件(最终研究成果原则上至少须有1篇项目责任人作为第一署名人正式发表的论文,并标明“河北省高等学校社科研究××年度项目”字样和课题立项编号)。

    3.以上材料用彩色硬皮纸作为封皮,封皮内容与《河北省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终结报告书》首页一致。

    4.不能按时结题的,填写《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变更审批表》一份。

    5.结项材料及结题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

    以上材料除第4项外不得缺项。最终研究成果原件另行提供一份,科研处审核后退回。

    按河北省教育厅的要求,凡未在课题研究成果上署名者,结项证书中不再列为课题组成员。请负责人自行检查、剔除申请书上未在课题研究成果上署名的课题组成员。课题研究成果指正规出版发表的著作、论文,不包括研究报告等材料。

    四、申报时限:2019年12月6日上午。

    附件: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科课题结项相关表格

    科研处

    2019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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