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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申报2023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选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2-02    浏览次数:

    学校各单位:

    2023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选题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内容

    选题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历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河北省“十四五”时期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等。本次选题申报重点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国家和我省重大决策部署和实际部门决策需求,围绕我省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围绕推动我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从不同学科、不同领域提出一批具有重要决策参考价值和实践指导意义的应用类和跨学科类选题,一批具有学术创新价值和文化传承意义的基础类选题。

    基础类选题要密切跟踪学术发展和学科建设的前沿和动态,以及基础性、公益性、专题性的学术资料库和数据库建设,着力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和创新,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类选题要紧紧围绕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强省美丽河北的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理论和实践问题,聚焦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焦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跨学科类选题要侧重研究具有明显文理交叉特征的复杂性、综合性、前沿性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应具有学科跨度大、创新性强的特点。

    二、选题要求

    选题要坚持正确政治导向,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鲜明的问题意识、厚重的学术分量和较强的创新价值,体现有限规模和突出重点的原则。选题应避免与已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基金项目以及其他各级人文社科类项目选题重复。选题文字表述要科学、严谨、规范,一般不加副标题。

    三、申报对象和选题数量

    申报者应具有正高职以上职称,每位申报者原则上报送选题3—5个。鼓励申报者依托长期学术积累、丰富前期成果和个人学术创见提出有分量、有价值的研究选题。鼓励专家学者跨学科、跨部门、跨单位合作,特别是加强与实际工作部门合作,共同提出研究选题。

    四、选题的产生和报送

    选题报送单位要结合自身研究优势和特色,组织专家学者进行充分论证和凝炼,确保选题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新型智库)服务管理平台选题征集系统(http://110.249.185.80/)为本次选题征集的唯一网络平台,专家可登录后直接点击进入“选题征集系统”模块填报选题。

    五、选题的遴选和采用

    省社科办将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对申报选题进行评议,根据专家推荐情况遴选部分选题列入2023年度河北省社科基金项目选题指南。

    六、申报时间

    本次集中申报选题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8日。

    七、注意事项

    1.参加《科研〔2022〕71号》申报中符合正高职称的申报者请于2月8日前在系统进行填报。

    2.其他符合正高职称的在职教师,有申报意愿的请于规定时间内在系统进行填报。

    3.系统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可联系科研处孙老师。

    科研处

    2023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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