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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申报河北省教育厅2023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人文社会科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0-17    浏览次数:

    学校各单位:

    2023年度河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和条件

    本次项目申报类别包括青年拔尖人才项目、青年基金项目和专项任务项目(基础研究重点培育项目、产学研合作项目)。本年度我校可申报类别为青年基金1项、自筹经费2项,专项任务项目(基础研究重点培育项目、产学研合作项目)不限项。

    (一)青年基金项目:主要支持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科技发展趋势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研究思路明确,学术思想或技术路线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有利于培育、壮大各高校的科研优势,有利于促进高校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项目申报人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资助金额一般不超过1万元。

    (二)专项任务项目(基础研究重点培育项目):优先支持瞄准重大科学问题、重大产业需求、重大仪器研制、重大学科交叉的原创性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申报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近三年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重点项目,尚未立项的项目负责人;

    2.近三年获得省部级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及以上成果奖励的第一完成人;

    3.近三年在“三报一刊”、《中国社会科学》等高水平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的第一或通讯作者。

    此专项无申报限额。申报人原则上须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助周期不超过3年,每项资助金额不超过3万元。

    (三)专项任务项目(产学研合作项目)

    优先支持面向以解决企业关键核心技术问题,在新型储能、高端装备制造、碳中和碳达峰、数字经济等产业领域依托本校科研创新平台开展的产学研合作。申报人原则上须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拥有稳定的科研团队,与企业已经开展了实质性合作研究。申报需具备以下条件:

    1.合作企业是“专精特新”、小巨人、高新技术企业。

    2.已与企业签订合作协议并取得阶段性成果,且2021年以来单个合同到账经费本科高校100万元以上、高职院校50万元以上。

    3.项目立项后,研究成果转化新增到校经费50万元以上。

    此专项无申报限额。资助周期不超过3年,每项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

    二、申报要求

    (一)申请人须为我校在编在岗教师,同年度项目申请人只能申报一类河北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对已经获得支持且研究内容重复的项目和承担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申请人不得参加本次申报。

    (二)申请人在填写项目申请书前请认真阅读《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见附件)。

    (三)本次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时间截止至10月24日下班前。

    三、申报程序

    (一)账号申请

    项目申请人联系所在单位科研主管部门添加账号(用户名)和初始密码,登录后通过“密码修改”修改初始密码。该账号为未来使用系统的唯一账号,请牢记账号和密码。系统登录网址为:http://skxm.hee.gov.cn

    (二)项目申请书填写

    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平台,按照相关要求和系统操作手册在线填写项目申请书。进入“申请书管理”栏目,选择“申请书在线填报”子栏目,首次填写申请书时需先在欲申请的批次后面选“填写”,生成一项申请书记录,以后通过该申请书的“编辑”操作填写申请书,在批次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申请书内容,然后点击“提交”操作完成申请书的提交,等待科研处审核,提交后的申请书将不能修改。可以通过“历史申报申请书列表”子栏目查看申请书审核结果。

    涉及国家秘密内容的申请书电子数据,由学校科研处直接报送到教育厅科技处。凡网上传送的项目内容均被视为符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

    账号注册须以部门为单位,统一将系统用户申请人所在单位、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进行汇总并提交至科研处,由科研处统一注册。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10月18日下班前。


    附件: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

    科研处

    2022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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