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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研究课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3-31    浏览次数:

    各单位:

    2020年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研究课题申报工作开始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和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工作、对人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紧密围绕省委九届九次、十次全会决策部署和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为我省人社事业全面深化改革、高质量发展献计献策。

    二、选题要求

    申报选题要紧密围绕“十三五”收官、“十四五”开局,以及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给人社工作带来的挑战和机遇,在促进稳就业政策落实、提升社会保障水平、高层次人才集聚培养、技能人才扩容提质、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人社领域扶贫、提高人社公共服务能力水平、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以及雄安新区建设等重点方向开展研究。选题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创新性、针对性、前瞻性,加强调查研究,搜集使用第一手资料,注重运用数据、实例和案例说话,查找制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问题,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基本思路、对策建议和具体实现路径,为全省人社事业发展提供理论支撑和决策参考。申报者可根据《2020年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研究课题选题指南》(附件1)所列范围和方向设计具体题目申报;也可立足机构改革后人社部门职责定位,结合本人学术专长,针对现行政策和阶段规划等提出优化和调整建议。

    三、项目类别

    2020年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研究课题分为一般项目、科研合作项目。根据往年申报立项情况,一般项目拟立项400项左右;科研合作项目拟立项200项左右,其中经费支持100项左右。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课题申报者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每位申报者只能主持申报一个项目,同一项目已被其他单位立项的不得多头申报;凡未完成上年度项目的,不得申报2020年项目。推荐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应对申请者的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选题和论证的科学性与可行性等内容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控制申报数量,努力提高申报质量。

    (二)申报材料

    要严格按本通知要求制作申报材料,做到规范、准确、齐全。

    1.填写:《2020年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见附件2),须经推荐单位审查合格、同意推荐并盖章。申请书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一式4份。封面上方“项目登记号”及“项目序号”不填写。项目类别:按“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劳动关系”“公共服务”“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雄安新区建设”等7个类别填写。项目负责人:为项目研究的实际负责人,只填写一人。项目组成员:必须真正参加本项目的研究工作,不含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所在单位具体到二级单位,填写全称。

    2.填写:《2020年申报课题汇总表》(见附件3)。

    3.将立项申请书(附件2)和申报课题汇总表(附件3)的电子版发至科研处工作邮箱。纸质版申报材料的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三)课题管理

    1、课题申报截止时间为4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2、申报课题受理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组织专家组根据项目计划、前期成果、研究团队以及完成项目保障条件等,综合评定后确定立项名单并发文公布。按时完成课题研究任务并通过结题验收后,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结题证书。

    3、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需注明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研究课题项目编号,不得同时标注其他项目支持字样。结项时提交的主要成果需与申请书的设计论证直接相关。

     

    附件:

    1.2020年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研究课题选题指南;

    2.2020年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

    3.2020年申报课题汇总表。

    科研处

    2020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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