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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中国民办教育协会2024年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25    浏览次数:

    学校各单位: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2024年度规划课题(学校发展类)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一)中国民办教育协会2024年度规划课题(学校发展类)采用推荐和评审制,课题申报数量采用限额制,我校最多可申报5项。

    (二)课题申报人请仔细阅读《中国民办教育协会课题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认真填写《中国民办教育协会规划课题(学校发展类)(2024年度)申请书》(附件2)和《中国民办教育协会2024年度规划课题(学校发展类)推荐汇总表》(附件3)由所在单位统一报送至科研处。

    二、选题要求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2024年度规划课题(学校发展类)选题建议重点围绕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如何高质量、特色发展为主题,提倡民办学校举办者、办学者与一线教师等相关人员以学校(机构)为基本研究单位,为解决与其办学、教学、育人实践等紧密相关的现实问题与未来发展问题开展研究。课题名称和具体研究内容由申请者自行设计。

    三、支持奖励

    根据需要,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将通过召开现场会、选派专家指导等方式,对立项课题研究工作予以支持。对结题鉴定为优秀的课题给予不超过3000元的奖励性经费支持。

    四、申请人条件

    (一)申请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有效组织研究团队、调动各种资源开展研究的能力;申请人应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二)申请人应具有一定的学术研究功底,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和研究成果。须征得课题组成员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

    (三)申请人作为课题负责人只能申请1项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课题申请。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项课题。为确保课题研究的创新性与课题研究成果的独立性,申请人不得以其他已立项或待立项课题进行重复申请。有在研协会课题尚未结题的,不能作为课题负责人参加此次申请。课题立项后,课题负责人不允许变更,课题组成员变更原则上不能超过1/3。

    五、完成时限

    规划课题(学校发展类)完成时限为1-2年,有特殊情况的可申请延期1年。

    六、报送材料要求

    (一)申请书文本要求一律用计算机填写。先提交电子版《申请书》和《课题推荐汇总表》,待校内评审结束后,再提交纸质版申请书,统一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一式3份。电子版申请材料包括申请书电子版(word版本和pdf版本,pdf版本须为签字盖章的纸质原件扫描件)、课题推荐汇总表(可编辑的电子版),文档名称统一为学校名称+课题负责人姓名+课题名称。电子邮件注明“xx单位中国民办教育协会课题申报材料”。

    (二)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4月18日。请各单位按期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1.中国民办教育协会课题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

    2.中国民办教育协会规划课题(2024年度)申请书

    3.中国民办教育协会2024年度规划课题(学校发展类)推荐汇总表

    科研处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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