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   科研政策
  •   >   通知公告
  •   >   正文
  • 科研政策

    关于申报2024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07    浏览次数:

    学校各单位:

    2024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24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的通知》和河北省文化艺术和旅游研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定位

    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着眼于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实际,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回应现实需求,深入调查研究,加强战略思考,开展前瞻性、对策性应用研究,促进研究成果向实践转化,有效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项目要求

    (一)项目选题

    经项目选题征集,结合文化和旅游发展重点工作任务,确定2024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选题方向26个(附件1)。申报人需根据选题方向及自身研究优势,确定对应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选题的文字表述可做适当修改和细化。

    (二)申报要求

    申报课题的研究内容需与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的行业实践紧密相关,突出问题导向,解决实际问题。请结合以下要求(须至少符合1项),申报时提出项目的具体研究思路和实践路径设计,结项时提供成果转化证明作为验收依据。

    1.研究成果可转化为实践活动,作为行业案例推广经验;

    2.研究成果可转化为具体项目并付诸实施(例如:创作项目、公共服务项目、旅游项目等);

    3.研究成果可转化为政策措施或工作方案(被相关政府部门采用);

    4.研究成果可转化为公开发表的学术成果,在CSSCI(含扩展版)期刊发表。

    三、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择优推荐限额

    我校可择优推荐3项。

    申报人需填写《2024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书》(附件2),推荐单位签署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并填写《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3)。

    (二)项目委托工作

    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组织对推荐项目进行评审,择优开展委托研究,委托研究经费每项3—5万元。工作要求:

    1.阶段性研究成果。结项前需提交1篇以上有质量的《文化和旅游智库成果要报》稿,每篇字数约2500字。

    2.最终研究成果。研究完成后,需以研究报告形式提交最终成果,字数约为1—3万字,并提供2000字左右的成果摘要。

    3.时间要求。委托研究项目研究周期为12个月,时间以委托立项协议为准。研究周期内未完成的项目,可申请1次延期,时间不超过6个月。逾期未结或未达到验收要求的项目将视情况作终止或撤项处理。

    (三)申报人要求

    2024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项目申报人所在单位需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

    文化和旅游部机关人员不能参与申报。

    四、注意事项

    各单位请于2024年12月29日前统一将纸质材料 (申报书一式6份,推荐项目汇总表1份)交至科研处,同时将材料电子版命名为:“项目名称+负责人”以部门为单位打包发送至科研处工作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1.2024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选题方向

    2.2024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书

    3.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

    科研处

    2023年12月6日

    河北美术学院---科研处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空港工业园区北环港路111号

    © 河北美术学院 版权所有 ICP备案号:冀ICP备1100089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