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   科研政策
  •   >   通知公告
  •   >   正文
  • 科研政策

    关于征集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招标选题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11-01    浏览次数:

    学校各单位:

    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开征集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建议选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推进文化自信自强,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构建中国特色艺术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工作部署和部门决策需求,加强对文化艺术重要现实问题的关注和研究,推动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等方面,提出一批具有重要决策参考价值和实践指导意义的应用类选题,一批具有重大学术创新价值和文化传承意义的基础类选题。

    二、选题要求。拟定重大项目选题要坚持正确政治导向,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鲜明的问题意识、厚重的学术分量和较强的创新价值。选题的拟定可参考历年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含艺术学)立项名单,文字表述要科学、严谨、规范,一般不加副标题。须附400字以内论证,重点就推荐选题的学术依据、提出背景、研究现状、研究内容及主要思路等方面进行论述,具体填报格式参见附件。选题应避免与已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以及其他国家级重大项目重复。凡以前提供过的选题此次一律不再推荐。

    三、推荐方式。选题施行网上征集,各地高校、文化和旅游研究机构等做为推荐单位可通过科研管理帐号登陆“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填报,不支持个人填报,每个单位推荐选题不超过3个(系统操作说明详见系统主页下方《重大项目选题征集填报手册》)。选题推荐单位要结合自身研究优势和特色,组织专家学者进行充分论证和凝炼,确保选题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四、选题采用。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将组织专家对征集的选题进行论证,拟定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招标选题。凡被正式列入招标范围的选题,推荐人和推荐单位承诺同意对所拟选题进行公开招标、公平竞争,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

    五、注意事项。此次申报只需提交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工作邮箱,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10日,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

    1.格式要求

    2.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立项名单(2018-2022)

    科研处

    2022年11月1日

    河北美术学院---科研处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空港工业园区北环港路111号

    © 河北美术学院 版权所有 ICP备案号:冀ICP备1100089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