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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河北省民办教育协会2022年度科研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0-27    浏览次数:

    学校各单位:

    2022年度河北省民办教育协会科研课题申报工作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研究宣传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中共中央关于评价改革等一系列政策方针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及我省民办教育法律法规及教育改革等文件要求,以理论与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大力推进教育科研创新工作,提升“十四五”时期我省民办教育研究整体水平,充分发挥河北省民办教育协会决策咨询服务会员及政府的职能,为我省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服务。

    二、申报内容及要求

    (一)本次科研课题申报,设重点选题(选题指南见附件1)与自主选题。重点选题是协会根据民办教育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筛选确定的。申请者可以申报重点选题,也可以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认真凝练、自行拟定研究题目。

    (二)申报重点选题者可根据《选题指南》设计具体题目和进一步聚焦研究问题。拟设的题目必须严格围绕选题,不宜宽泛,要强化问题意识,突出问题导向,明确研究目标,追求实际应用价值和理论指导意义。

    (三)自主选题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基础研究应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政策研究应具有可行性和操作性;应用研究应具有针对性和时效性。

    (四)鼓励申报者结合当前民办教育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研究,提出政策建议;鼓励申报者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或教学实践,开展聚焦问题、探寻对策的实证研究。

    (五)现阶段课题研究的项目经费全部为自筹,研究期限一般为1年如有特殊情况,可申请延期1年,延期后仍不能按期结题,将予以撤项处理。

    (六)省民办教育协会组织下辖的“河北民办教育研究院”和“河北民办教育研究基地”的相关专家,根据申报情况,按照择优的原则,研究、确定重点选题和自主选题的立项数量。

    (七)成果要求:

    1.需在省级以上期刊(包括有准印证号的“内部期刊”)或报纸,发表至少1篇研究成果,应注明“河北省民办教育协会2022年立项课题”字样;

    2.形成系统完整的研究报告。研究报告应反映课题研究思路、研究过程和研究内容。

    以上两个条件将作为课题结题评审、评奖的重要依据。

    三、申报条件

    (一)本次课题限河北省内各级各类民办学校的教育科研人员、负责人、教师和管理人员等申报。已经承担省民办教育协会立项课题尚未结项者不参加申报。

    (二)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课题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三)重点课题的申报者还需具备中级以上职称,在民办学校连续工作满3年以上。

    四、申报办法及程序

    (一)以部门为单位,统一报送至科研处,经过科研处审核后,统一报送至民办教育协会。

    (二)申报程序

    课题申请人请填写《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填写完整后打印4份、左侧装订,加盖学校公章或学校科研部门章。“B表(课题论证活页)”,填写完整后,打印4份,单独装订。同时,以部门为单位填写并打印《2022年度科研课题申报信息汇总表》。以上三种文件电子版命名“河北省民办教育协会2022年度科研课题申报”发送至科研处工作邮箱

    (三)本年度为限额申报,我校限额指标为5项。

    (四)申报受理时间为2022年10月27日至11月21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课题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B表(课题论证活页)”中不得出现申请者姓名、所在学校等有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二)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报资格。

    (三)各申报单位应严格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切实提高课题申报质量。如违规申报,将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

    1. 河北省民办教育协会2022年重点选题

    2.《河北省民办教育协会科研课题申请评审书》(2022年版)

    3. 2022年度科研课题申报信息汇总表

    科研处

    2022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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