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2-04-23 浏览次数:
为适应学院发展的需要,学院内部刊物《石家庄东方美术》(季刊)现更名为《河北美术学院》院刊(季刊),主管单位不变,主办单位变更为河北美术学院,更名自2012年第一期(总第十八期)开始执行。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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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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