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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河北美术学院院刊更名公告

    发布日期:2012-04-23    浏览次数:

    为适应学院发展的需要,学院内部刊物《石家庄东方美术》(季刊)现更名为《河北美术学院》院刊(季刊),主管单位不变,主办单位变更为河北美术学院,更名自2012年第一期(总第十八期)开始执行。

    特此公告。

    河北美术学院

    2012年4月19日

    河北美术学院---科研处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空港工业园区北环港路1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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