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   科研政策
  •   >   通知公告
  •   >   正文
  • 科研政策

    关于2012年院级课题申报立项及2011年院级课题结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0-18    浏览次数:

    各部门、学院:

    根据我校《河北美术学院院级课题管理办法》的规定,科研处将组织2012年院级课题的立项申报和2011年课题结题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立项申报要求

    1、课题申报人的条件

    每个申报立项的课题设课题主持人1人,课题参与人员不得超过5人(含课题主持人);此前有尚未结题验收的课题申请人不得申请新课题。院级课题申请人须具有中级职称。

    2、申报范围

    专业建设、学科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师队伍建设、实训实习基地建设、产学研基地建设、教育教改实践、校企合作研究等,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及研究基础自由选题。要求选择能解决我院教育教改及教学活动中的实际问题,实用性强,具有现实指导意义和推广应用价值的课题。

    3、课题申报人确定研究课题后,需填写《河北美术学院院级课题立项申请书》(一式三份)(见科研处网站)。

    4、院级课题立项申报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0月30日,打印稿及电子版(邮箱:dfmsbjb@126.com)交科研处。

    5、组织立项报告会,课题负责人请准备好10分钟的陈述,陈述内容主要包含:研究背景、研究意义、研究方法、研究内容、预期实现的价值等。

    二、院级课题结题

    1、本年度课题结题时间为2012年10月26日之前,将相关结题材料送交科研处,同时提交电子文档。

    2、结题时需提交下列材料:结题报告书(见科研网站)2份;最终研究成果形式中所涉及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课题负责人请准备好10分钟的陈述。陈述内容主要包含:研究队伍、研究过程、研究方法、研究内容、研究结果、结论与建议等。

    4、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结题的,请填写《河北美术学院院级课题延期申请表》,交科研处。

    科研处

    2012年10月17日

    河北美术学院---科研处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空港工业园区北环港路111号

    © 河北美术学院 版权所有 ICP备案号:冀ICP备1100089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