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2013年度河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院申报项目类别为:自筹经费项目(指导性项目)。
2、按照相关要求和系统操作手册(附件)在线填写项目申请书。填写完成后点击“确认提交”进行上传。待科研处审核通过后申请人登录平台,打印项目申请书(带水印)。
3、项目申请人要妥善保存用户名和密码,项目立项查询、签定项目合同、上传项目进展和验收材料时仍需使用。
4、项目申报条件按照《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附件四)的相关规定执行。本次实行限项申报,择优推荐。
2013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