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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转发“开展2016年度河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科研合作课题评审验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1-29    浏览次数:

    各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2016科研合作课题评审验收通知的要求,组织我校2016年度科研合作课题结项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2016年度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科研合作课题项目,2015年度延期结项课题。

    二、评审材料

    (一)项目负责人需填写《河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科研合作课题结项评审申请表》(附件1)。

    (二)请使用规定样式装订研究成果,左侧装订,胶装成册,一式四份(格式见附件2)。

    (三)每项课题必须有不少于一万字的研究报告。

    (四)请项目负责人将验收材料(包括研究报告、刊物发表论文、著作、调研数据等)于12月20日前交科研处,电子版发送至:dfmsbjb@126.com

    四、其他

    (一)对科研合作课题中的研究报告进行查重检测,重复率不得超过20%。

    (二)河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对获得“三等奖”及以上的科研合作项目印发通报。未通过课题评审的项目,课题组应根据评审委员会提出的意见,改进和完善课题研究,参加下一年度的项目结题验收。

    (三)关于延期结项事宜。对于未能完成2016年度科研合作项目的课题,请于12月20日提交书面申请,申请延期项目参加下一年度结题验收,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表格见附件3)

    河北美术学院科研处

    2016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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